戰勝的方法
*擬定計畫時,不能依據精神論或毅力等非科學性的要素,應該找出科學方法,否則就算碰巧贏得一次或二次的勝利,也不見得能永遠贏下去。
*所謂戰略,就是為連續且長期獲勝所需的概念。
戰略與戰術的差異
*戰略是就實際的戰爭,從狀況,條件,場面,範圍等四個要素中,組合出能打贏敵人的最佳方法。
*戰略由三個項目構成,第一個項目是核心主軸的思想,第二個項目是讓戰略發揮實際作用的組織,第三個項目則是組織要發揮作用時所需採取的行動方式。最後這項行動,正好與戰術重疊。
*戰術則是為達成這些戰略所需採取的行動方式。
*「肉眼看得到的行動」是戰術,肉眼看不到的行動」是戰略。
*戰略同樣是「不能讓人從外面看見」,一旦決定好企業戰略,同樣不能輕易改變,因為企業戰略是成立在長期的展望上,是整個企業一致認同的決定。戰略本來就是要看穿敵人的實力,然後出期不意地攻其不備。
藍徹斯特有第一法則與第二法則
*用弓箭和刺槍等武器對打,前提是只能一對一地單打獨鬥,採用的法則就是藍徹斯特第一法則,所以又稱為「單打獨鬥法則」。
*使用機關槍和戰鬥機等武器,一個人就可以同時對付好幾個敵人。這種作戰方式下的損失量又如何?從這裡導出來的法則,就是藍徹斯特第二法則。
*使用機關槍和大砲戰鬥機等作戰的方式,稱為機率戰。
*如果兩邊武器效率一樣,雙方等於都以兵力數的二次方在與對方作戰,兩軍的損失量,則必須繼續計算下去。這就是藍徹斯特第二法則。
藍徹斯特戰略三個目標數據
*藍徹斯特戰略範本公式裡,可以導出下列三個目標數據。
(一)73.9% (二)、41.7% (三)、26.1%
73.9% 這個數字,被認為是上限目標值。
26.1% 將100減去73.9後,就得到26.1的數字,因此被認為是下限目標值。
41.7% 這個數據,代表進入安全範圍,所以又被認為相對的穩定值。
攻擊強者的死角
*從藍徹斯特第二法則可以得知,一旦陷入機率戰,絕對是強者有利,通常強者的死角,多在縣與縣之間的交界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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